It’s all wet: blurred boarders in Hong Kong’s fishing industry (Chinese version only)
緣木求魚:香港漁業的新邊界政治
早前南海仲裁案引起周邊國家地區的一片熱議。鄰近南海的香港,網絡輿論大多以嘲諷作結,國族主義者則重複表述「中國一點也不能少」,基本上都在各自表述。很多討論並沒有為意到,現時仍然佔着年產值達25億元(註1)的香港漁業,其實不知不覺已有多於七成魚獲量,都是從南海捕撈而來(註2)。由此觀之,南海事務既非只是中國事務,又不僅限於香港外部事務,其實是牽涉中港社會關係的本土事務。有趣的是,香港漁業與我們南方的海洋帶經歷着什麼變化?當中又如何影響香港的邊界政治以及中港關係?
香港「巨漁」崛起
香港漁業歷史悠久,是香港經濟和日常飲食的重要一環,地理上香港及附近海域漁汛豐富,其中南海是香港的傳統漁場。過去香港漁業大多只會到香港海域及南海大陸架附近的水域作業,鮮會冒險到孤懸於遠洋的南沙群島等南海深海區域(註3)。但隨着香港捕撈規模過大,城市化帶來的海洋污染和海上工程等問題,漁業資源從1980年代中末期持續衰退,加上2012年底香港水域實施禁止拖網捕魚條例(禁拖法例),香港漁業走向轉型的其中一個方向,是藉着「可持續發展」之名突破既有捕魚的地理邊界,開拓南海遠洋捕魚。
但香港漁業的遠洋捕魚轉向並非那麼「自然而然」,背後有着實質的財政支持。2009年始,中國農業部將柴油補貼由大陸漁民擴大至在南中國海捕魚的港澳漁民,讓遠洋捕魚更有條件應付高昂的投資門檻。截至2013年的5年內,中國累計給香港漁民燃油補貼超過29億人民幣(註4),使其成為香港政治中「錮身鎖命」的堅實建制派。
禁拖法例頒布後,政府為安撫受影響的漁民亦斥資11億元設立漁業發展貸款基金,以「改良漁船以供在香港以外水域作業」。梁振英上任後更撥款5億元成立漁業持續發展基金,在南海發掘新漁業資源及捕魚區,「捕捉南沙及中沙中層水域未開發或較少開發的中層魚類品種」,把漁業的「過剩產能」掃到早已被過度捕撈的南海遠洋區域。兩年前在漁業貸款基金1800萬元的幫助下,就有4艘香港超級遠洋漁船在寧波建成,配備高技術設施(北斗衛星導航、海水化淡等),從家庭式轉向企業化運作,聯同大陸其他漁船重裝出征南海,當中的魚獲甚至直接就轉售予大陸收魚船。
香港這種新「巨漁」模式正在南進南海,不止是漁業轉型和解決本港周邊海域「近海無魚」的考慮,其實是漁業上的進一步中港融合。中國近年鼓勵遠洋漁業,拓展外向型漁業發展,香港漁業在發展自身高技術遠洋漁業的同時,亦已被併入中國漁業「走出去」的構想,令香港漁業發展自覺或不自覺間對外配合了國家策略,參與着各國在南海漁業資源的競賽。如果正如不少國際關係評論所言,南海爭端的核心不在石油與主權,而是在魚的話(註5),那麼其實香港正悄悄走進了這場漩渦而不自知,亦拓展了香港漁業本身的「邊界」。
新中港邊界政治
生活在一國兩制的體制裏,香港人近年不止感覺到「兩制」已經產生異變,其實「一國」也在不斷的變。在香港漁業的情况裏,我們較少留意到香港產業實際正出現的微妙卻龐大的「巨漁」轉向,更大問題是長期看不到近10年中國海洋經濟空間的巨變,以及這些國家規劃與策略如何真實地影響香港各方面的發展與政策取向。
其實中國近10多年的「海洋強國」國家發展方針,漁業成為當中一個相當重要的引擎。根據中國農業部近年數字(註6),單就海洋捕撈的產業,總值由2010年的1272億人民幣,到2015年已激增至2003.5億人民幣,單在這5年已近翻了一番,當中還未計算有估計15萬非法漁船帶來的收益。這種海洋經濟空間的迅速擴張,已打破原有的中港地理想像。
如此,一種認為中港邊界以深圳河為界,中國是陸地、香港是海洋的想像已然過時。中國海洋擴張的過程中正產生着巨大的邊界性效應,不僅對外構成各種外交資源爭奪,同時對內產生了新邊界政治。對香港最直接的影響,除了有龐然巨物式的海上跨境基建、海洋經濟產業混進我們的城市規劃概念以外(如東大嶼山都會計劃),中國漁業上過剩產能亦正在不斷衝擊香港的海洋邊界。在水域邊界中難以絕對分割的情况下,中國漁船尤其在南海休漁期間越界捕魚。2009至2015年期間,水警就截獲700多艘非法越境的大陸漁船,拘捕近2500名中國漁民(註7),即平均每3天就能捕獲一艘。這些漁船甚至在香港的海岸公園內非法作業,使用滅絕性的電擊和超聲波捕魚,捕捉因禁拖法例而明顯上升的海產,危害香港海洋生境。這明顯是中國漁業產能過剩的結果,加劇香港海洋生態受大規模填海發展下的枯竭。
急需更新中港關係想像
當中國漁業產能過剩,情况相似的香港漁業是否應該繼續依賴中國漁業拓展「邊界」的大戰略?近來這種戰略不無暗湧,燃油補貼擬縮水,南海休漁期或延長至4個月,政策上要減低漁業產能。面對不斷變化的「一國」,無論是「坐享其成」的香港漁民或是一般香港人都不能再緣木求魚,而要急需更新一種中港關係想像,以及思考和應對當中衍生波濤洶湧的新邊界政治。
註1:立法會,2015年1月28日,〈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就「推動漁農業持續發展」動議辯論開場發言全文〉
註2:《漁業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報告》
註3:羅家輝、吳家文、尤炳軒,2016年,《做海做魚——康港漁業的故事》,頁55
註4:《文匯報》,2015年3月18日,〈國家雪中送炭補貼港漁民〉
註5:The Conversation, “Fishing, not oil, is at the heart of the South China Sea dispute”, August 16, 2016
註6:中國漁業政務網,2016年5月31日,〈2015年全國漁業經濟統計公報〉;《農民日報》數字報,2011年6月28日,〈2010年全國漁業經濟統計公報〉
註7:立法會,2016年4月27日,〈立法會一題:打擊內地漁船非法進入香港水域捕魚〉
彭嘉林 (Eddie Pang Ka Lam) 、陳劍青 (Chan Kim Ching)
本土研究社成員 (Members of Liber Research Community)
2016年11月25日
本文於2016年11月25日在《明報》刊登。